官宣:广州市电动自行车 11 月 2 日起启动登记上牌
来源:互联网广州交警发布消息,广州市电动自行车 11 月 2 日起启动登记上牌。
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称,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我市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。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,应当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。
二、电动自行车登记按以下情况分类办理:
(一) 符合 (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,以下简称“新国标”) 并获得 CCC 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,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。
(二)“新国标”实施前在用的,符合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17761- 1999,简称“旧国标”)或符合“新国标”但未获得 CCC 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,应当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,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,号牌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止。
(三) 符合“新国标”并获得 CCC 认证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,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,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使用。
三、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,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,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: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、车辆来历证名、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。
四、根据广东省非机动车牌证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,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 30 元/套。
五、本通告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施行,有效期 5 年。
特此通告。
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1 年 10 月 31 日